公募基金费率改革行至第二阶段。
12月8日,证监会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第二阶段费率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整体来看,《规定》共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合理调降公募基金的证券交易佣金费率;二是降低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三是强化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分配行为监管;四是明确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年度汇总支出情况的披露要求。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可追溯到今年7月7日,证监会印发《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拟在两年内采取15项举措全面优化公募基金费率模式,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水平,目前第一阶段工作已顺利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
第二阶段费率改革的三大看点主要包括:降低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费率、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的下调、佣金分配的信息披露。第二大看点,即“权益类基金的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对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不足10亿元的管理人,维持佣金分配比例上限30%”,将佣金分配让利于行业,显然有利于中小券商的更好发展。
佣金费率的调降能为投资者带来多大的实惠呢?以2022年数据测算,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总额将由188.68亿元下降至126.36亿元,降幅为33.03%,每年为投资者节省62.32亿元的投资成本。
此外,围绕着强化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分配行为监管,进一步优化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披露机制等方面,同样看点十足。在业界看来,信披要求的变化,也利于佣金分配的公开透明。
看点一:第二阶段重点在佣金分配与佣金调降
公募费率改革的路径非常清晰,按照“管理费用-交易费用-销售费用”的实施路径分阶段推进费率改革,在完成第一阶段管理费用的调降后,证监会启动了对交易费用改革工作。
据介绍,公募基金费率改革第二阶段费率改革举措主要包括:合理调降公募基金的证券交易佣金费率;持续完善证券交易佣金分配制度,强化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分配行为监管;进一步优化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披露机制。
其中,优化优化交易佣金分配制度,全面强化公募基金证券交易行为监管成为该阶段的重点。其中,降低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费率、证券交易佣金比例上限的下调和信息披露成为本阶段费率改革的三大看点。
证监会明确指出,降低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在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背景下,客观看待证券公司研究服务为提高基金管理人投研服务能力、助力权益类基金发展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合理调降公募基金的证券交易佣金费率。
对于佣金分配集中度的调整,是此次的重要变化。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将权益类基金的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考虑到小管理人的交易单元管理的难度和券商运营交易单元的成本,对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不足10亿元的管理人,维持佣金分配比例上限30%。
佣金费率调降之后,以2022年数据测算,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总额将由188.68亿元下降至126.36亿元,降幅为33.03%,每年为投资者节省62.32亿元的投资成本。
看点二:新增披露整体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和分配情况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监管提出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其中,新增基金管理人层面整体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和分配情况披露要求,明确公募基金管理人披露证券交易佣金年度汇总支出情况。
此外,监管也强调了公募基金内部制度约束和外部监督制约。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明确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相关禁止性行为及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证监会表示,将全面加强交易行为监管,对相关违规行为从严从重问责。
在业内看来,随着公募基金降费第二阶段工作的推进,将有助于形成买方和卖方形成更为良好的发展生态。
对于公募基金而言,在新规要求之下,将全面加强公募基金证券交易监管,引导基金管理人合理分配交易佣金,优化完善交易佣金信息披露等要求。
对于券商而言,可以推动证券公司加强交易单元出租、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加强证券交易服务能力、研究服务能力建设,在证券交易、研报解读、跟踪研究等方面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的服务,有利于推动证券基金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看点三:第一阶段三大成效显著
今年7月7日,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正式启动。改革将分阶段稳步推进,第一阶段为管理费用费率调降与优化,其中,主动权益类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将统一降至不超过1.2%、0.2%。
经过5个月大刀阔斧推进,目前第一阶段费率改革举措稳步落实,取得三大显著成效。
首先,管理费与托管费双降。按照新注册主动权益类基金执行新规,存量有序调降的步骤,全行业权益类基金降费即将完成。具体来看,新产品注册方面,自7月7日起,新注册的主动权益类基金统一执行“管理费率不超过1.2%、托管费率不超过0.2%”的上限标准。
同时,全行业136家基金管理人陆续发布公告,将旗下存量主动权益类公募基金产品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统一下调至1.2%0.2%以下。按2023年6月底规模计算,公募行业每年为投资者节约费用支出合计约140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权益类基金费率下调的同时,不少基金公司本着让利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在债权类基金、ETF等指数基金上,也对费率进行了相应的调降或优惠。
其次,首批20只浮动费率试点产品完成发行。8月25日,证监会批复了首批20只实施浮动管理费率试点产品,包括与投资者持有时长相挂钩的公募基金9只、与投资业绩相挂钩的公募基金8只、与产品规模相挂钩的公募基金了只。
目前首批20只浮动费率基金悉数成立,首募规模合计达76.39亿元。其中,交银施罗德瑞元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发行规模为16.68亿元,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发行规模为13.01亿元,华夏信兴回报混合发行规模为6.17亿元,成为今年下半年权益市场发行的亮点。
浮动费率产品试点,进一步完善了公募基金产品谱系,突出对投资者的合理让利与对管理人投资行为的约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选择。目前已有不少基金公司上报浮动费率产品等待批复。
第三,公募基金交易结算模式得到了进一步优化。9月13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券商交易模式提质增效、提升服务能力,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自主选择交易模式,进一步降低中小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有效的缓解费率改革对行业中小基金管理人的影响。
在业内看来,第一阶段费率改革举措实施效果有效降低了投资者成本,降费幅度符合行业发展阶段特征,有利于保持行业稳健发展势头。更为重要的是,费率改革有利于优化行业生态,投研核心能力扎实的机构将更具竞争力,并吸引各类中长期资金通过公募基金加大权益类资产配置,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保驾护航。